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有关科研成果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起止时间
知识产权属于我校(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为我校在岗教职工的成果,或第一人为本校学生、本校在岗教职工为通讯作者的高水平论文及专利等成果。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各类成果申报方式
1. 独立成果申报
教职工独立完成的成果,由教职工本人申报。
2. 合作成果申报
师生合作完成的成果,由在岗指导教师申报;
教师合作完成的成果,由排名第一的教师申报。
(三)各类成果申报要求
申报人填写《2021年度有关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由各单位进行初审,登记表经申报人确认签字、科研秘书汇总、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于2022年10月10日前报送电子版汇总表至邮箱879163900@qq.com,并将纸质汇总表报送至科学技术处成果管理科。
(四)申报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通知到位,避免漏报、错报、重复申报,并认真做好初审工作。
联系人:王建文 潘云娟
电 话:86953086 86953701
地 点:厚德楼318室 319室
科学技术处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2021年度有关科研成果登记表(单位名称).xlsx
附件2-江理工〔2016〕181号关于印《江苏理工学院教学和科研突出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论文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