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有关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2-09-27浏览次数:79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有关科研成果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起止时间

知识产权属于我校(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为我校在岗教职工的成果,或第一人为本校学生、本校在岗教职工为通讯作者的高水平论文及专利等成果。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各类成果申报方式

1. 独立成果申报

教职工独立完成的成果,由教职工本人申报。

2. 合作成果申报

师生合作完成的成果,由在岗指导教师申报;

教师合作完成的成果,由排名第一的教师申报。

(三)各类成果申报要求

申报人填写《2021年度有关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由各单位进行初审,登记表经申报人确认签字、科研秘书汇总、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于2022年10月10日前报送电子版汇总表至邮箱879163900@qq.com,并将纸质汇总表报送至科学技术处成果管理科。

(四)申报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通知到位,避免漏报、错报、重复申报,并认真做好初审工作。

 

联系人:王建文 潘云娟

 话:86953086 86953701

 点:厚德楼318室 319室

科学技术处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2021年度有关科研成果登记表(单位名称).xlsx

附件2-江理工〔2016〕181号关于印《江苏理工学院教学和科研突出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论文等.pdf

附件3-江理工科技〔2021〕129号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激励性绩效津贴奖励办法》的通知-奖-著作.pdf

附件4-江理工科技〔2020〕106号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明专利-立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