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我院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地方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教育厅于9月26日对未完成整改的高校及安全隐患情况进行的专项通报要求,按照学校自查自纠的部署安排,组织开展了对教学和学科实验室进行专项检查。院总支书记许晓星、院长叶招莲、副院长秦恒飞、实验实训中心副主任赵兴红等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针对实验室环境与管理、安全设施、化学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危化品危废管理、水电安全个人防护等项目对各实验室进行了逐一检查并将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别问题形成整改通知下发至各实验室责任人,要求及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图文/赵兴红;审核/许晓星;编辑/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