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秋季我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4-10-31浏览次数:10

各系部、各学科组、实验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以及学校《关于开展秋季校园安全自查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部署,我院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我院安全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建设、安全教育开展情况以及消防、实验室和危化品等工作落实情况,具体内容参见附件:《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

二、检查方式

(一)自查。即日起至11月5日,各实验室结合自身实际,集中开展一次全范围零死角拉网式安全检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检查、整改的责任、时间节点和措施要求。

(二)实地督查。11月7日至11日,学校组成检查组,对我院自查自纠情况开展集中督查,督查组由分管安全的校领导和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三)教育厅现场核查。11月11日至30日,省教育厅检查组将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随机访谈等形式,对学院自查自纠情况开展集中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实验实训中心具体负责,切实做到自查全覆盖、零死角,切实摸清安全隐患底数。

(二)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日常管理上的问题要强化制度执行监督与问责,做到防微杜渐;小的隐患设施提升,要统筹各类资金使用,做到立查立改;需要大额资金支出的,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列入整改计划,确保隐患尽早消除。

(三)学院将对安全检查敷衍了事、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实验室责任人进行约谈、督办,严格问责问效,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整改深入见效,不断提升我校本质安全水平。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31日

高校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