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常州市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按照各类计划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申报文件和要求请登陆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zhou.gov.cn/)通知公告栏查阅,因各类项目的组织形式及申报要求不同,请申报老师一定要仔细研读各类项目的申报通知,按照其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二、各类项目具体通知
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常州市基础研究计划 (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我校青年博士项目限30项、面上项目限5项)
2.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 (社会发展科技支撑)项目的通知(见附件2)(我校限6项)
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常州市政策引导类计划 (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见附件3)(我校限2项)
三、限制申报类
1.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2.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本计划项目。
3.申报人填报项目时,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5.项目负责人在研和拟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或有在研的本计划项目,该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7.应用基础研究面上项目、社会发展科技支撑项目、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原则上面向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员〔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8.已获国家、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其他有关事项
1.2023年常州市科技计划体系见附件。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必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4.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1〕20号)等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0〕97号)做出相应处理。
5.各二级单位要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对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并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要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材料的一致性。
2.项目申报系统1月11日开放。
(二)网上申报
1.经预评审确定正式申报的项目负责人通过“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http://www.czcycx.com)首页上的“2023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链接或直接登陆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zhou.gov.cn),点击 “企事业单位入口”,进入“常州市科技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已注册的直接填报,未注册的科学技术处为其建立登录账号。
2.所有申报项目均需通过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上报材料,所在单位需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申报截止时间务必以科学技术处规定时间为准,以便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
(三)书面材料
1.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或可研摘要、实施情况报告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
2.设计任务书(或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实施情况报告,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每个项目应提供一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固定格式请在市科技服务平台附件中下载)。签字盖章后扫描并上传至系统,承诺书原件不要和书面材料装订在一起,单独提交至科学技术处。
4.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
(四)申报推荐
1.项目申报采用限额制;以我校为申报单位上报的项目,受限项要求拟进行校内预审,请各单位务必注意限额申报项目预审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限项类计划项目申报安排如下:
计划类别 | 限项数(项) |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 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周四) | |
预审材料(校内)一式一份(周一) | 正式材料一式一份(周一) | |||
应用基础研究 | 青年:30 | 2月6日 | 2月27日 | 2月16日 |
面上:5 | 2月6日 | 2月27日 | 2月16日 | |
社会发展科技支撑 | 6 | 2月6日 | 2月27日 | 2月16日 |
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 | 2 | 2月6日 | 2月27日 | 2月16日 |
2.根据通知要求,常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重点面向青年教师。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项目数必须超过所报项目总数的70%。
3.限项指标分配
(1)应用基础研究
青年博士项目: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限报6项,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限报5项、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限报4项,数理学院限报3项,计算机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工程学院限报2项。
面上项目:各理工科学院限报1项。
(2)社发发展科技支撑:各理工科学院限报1项,生物信息与医药工程研究所、资源环境与清洁能源团队和材料表界面结构与功能研究团队等3个团队各限报1项。
(3)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各理工科学院限报1项,生物信息与医药工程研究所、资源环境与清洁能源团队和材料表界面结构与功能研究团队等3个团队各限报1项。
4.请各二级学院于2月6日(周一)前将申报书、申报清单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5.2月7日-10日(周五),由科学技术处进行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
6.因限项原因,除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外的其它项目,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科技支撑)项目等计划类别,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请组织和引导教师积极与相关企业联系(需尽早联系,各区也有限项要求,争取辖区申报指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兰
联系电话:86953087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月12日
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常州市基础研究计划 (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docx
2.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 (社会发展科技支撑)项目的通知.docx
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常州市政策引导类计划 (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docx